核電:安全第一
時間:2011年03月17日
來源:人民日報海外版
作者:張意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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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1日日本海域的9.0級地震引發(fā)其福島第一核電站遭遇一系列事故,福島核電危機的嚴重程度不斷提升。與此相伴隨,對全球核電安全性的爭議也不斷升級。人們對核電發(fā)展質疑是正常的,但是對核電問題要兩面看。
核電是一種高效、經濟、可靠的清潔能源,大規(guī)模利用核能已是一種必然的選擇。據預測,全球的核能發(fā)電量在今后20年內將會提高1倍。
當然,核電也是一把雙刃劍,國際原子能機構前總干事穆罕默德·巴拉迪曾用“懸崖邊的核能”來形容核電業(yè)的發(fā)展,核電安全無小事,一旦發(fā)生事故,可能就是毀滅性的。
福島的教訓應成為建設更安全核電的動力和契機,而不應是讓核電止步的“紅燈”。
事實上,技術的演進,在不斷提高著核電的安全等級。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已有約40年的歷史,采用的是早期二代沸水堆核電技術。在遭遇特大地震緊急情況停堆后,在必須釋放余熱的情況下,外部電源喪失,應急電源又遭受海嘯破壞,致使反應堆無法及時冷卻導致事故發(fā)生。
而我國目前正在大力發(fā)展的第三代核電AP1000技術,則不存在這個問題。它采取的是非能動系統(tǒng),是利用自然物理現象(包括重力、蒸發(fā)、冷凝、自然循環(huán)、對流、膨脹等)驅動流體流動,帶走核電站反應堆堆芯余熱和安全殼的熱量,不需要外部能源。因此,可規(guī)避福島第一核電站類似情況,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,
數字顯示,AP1000堆芯融化的頻率已微乎其微,每一個堆運行一年期內出現這種事故的幾率為一百萬分之0.508;出現大量放射性釋放到環(huán)境的幾率也微乎其微,每堆每運行一年出現這種嚴重事故的幾率為一千萬分之0.592,安全性比傳統(tǒng)技術至少高出百倍以上。
當然,這并不是說核電站的運行已可以高枕無憂,核電安全仍需時刻警鐘長鳴。
特別是在特大地震、海嘯等自然災害有增多趨勢的今天,更需強化核電站安全設施和對極大災難的防御能力,研究并進一步提高核電站的安全設計基準,推動先進核電技術的應用,才是根本之策。
此次日本福島核電事件,是一個大災難后核電現場應急處理和善后的集中案例,我國相關部門和核電企業(yè),都應以此為鑒,立即組織對我國核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,排查安全隱患,同時抓緊編制核安全規(guī)劃,完善應急預案,提高核安全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,并在日常運行中將安全工作落實到點滴實處。核電無小事,只有平時做到一萬,才能防止萬一的發(fā)生。
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天野之彌15日在維也納表示,日本大地震對日本核電設施造成破壞,并不意味著應當放棄包括核電在內的和平利用核能項目。他強調,我們“需要穩(wěn)定的能源供給,需要應對氣候變化”,而在這些方面,核電提供的機會遠遠大于它帶來的風險。